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4-2026年支出规划和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23〕53号)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将申报2024年城乡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省住建厅管理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项目一般采用因素法分配资金,城乡建设补助资金采用因素法和项目法结合分配资金,采用项目法分配的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由各市州按程序申报项目并纳入项目库管理,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方可安排补助资金。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部署,围绕重点工作任务,2024年省级城乡建设补助资金支持的项目分为四大类:
(一)城市维护项目
城市维护项目采用项目法安排补助资金,具体由城建处负责项目筛选、排序和入库工作,城市设施维护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性维护项目由市(州)、县自筹资金解决,省级对市(州)、县重点维护项目适当补助给予支持。
补助资金支持的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维护重点项目;园林绿化设施的维护;排水防涝基础设施的维护;城市道路、供水水质等市政工程设施的维护等。
各市(州)住建局负责对区(县)申报的项目进行筛选,最多选择2个重点项目报送省住建厅,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应在当年完成。
具体项目申报材料要反映项目规模、总投资、可行性、是否符合专项规划、目前进展情况、资金筹措方案,已到位资金情况、项目绩效目标等,申报方式为项目实施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项目立项相关的材料附在项目申报书后,市州住建局筛选后汇总报送。
(二)村镇建设项目
2024年村镇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分配按照项目补助,重点对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支持。具体由村镇处负责项目筛选、排序和入库工作。
每个市州在所辖县(市、区)中优先对在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分类、建制镇(包括重点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及提升、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村镇建设项目予以支持,原则上最多申报3个项目。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前期工作准备完善;项目资金筹措有一定比例的地方配套资金;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应在一年内完成。具体项目申报材料要反映项目规模、总投资、可行性、目前进展情况、资金筹措方案、已到位资金情况、项目绩效目标等,项目申报方式为项目实施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项目立项相关的材料附在项目申报书后,经各市州住建局筛选后汇总报送。
(三)抗震加固项目
抗震加固项目支持范围包括抗震标准制定和技术研究、震害调查、应急评估、城乡既有重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抗震加固、城乡建设抗震设防管理。具体由设计处负责项目筛选、排序和入库工作。
申报抗震标准制定和技术研究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重点开展抗震、隔震、减震新型结构及新型建筑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学校、医院、办公楼、重要公共建筑、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抗震的加固。
每个市州最多可申报1个抗震加固项目,具体项目申报材料要反映项目可行性、总投资、资金筹措方案、已到位资金情况、项目绩效目标等,申报方式为项目实施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项目立项相关的材料附在项目申报书后,经市州住建局筛选后汇总报送。
(四)建设科技计划项目
具体按照组织申报2024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另行印发)要求申报,申报时间和通知请关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请各市州住建局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报送的项目申报书,对项目进行筛选后,将2024年省级城乡建设补助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以正式文件分别报送省住建厅计财处及相关业务处室,并同时报送项目资料及电子版文件。各市(州)、县要本着突出重点、控制数量的原则申报项目,多报将影响项目的筛选和入库,未完成年度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的县区不得申报2024年城乡建设补助资金,未按要求报送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报告的市州将适当压减城乡建设补助资金额度,项目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0日,各业务处室于2023年10月20日前完成项目筛选。文件电子版请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
1.城市维护项目
联 系 人:王燕
联系电话:0931-8929388
2.村镇建设项目
联 系 人:王华
联系电话:0931-8929718
邮 箱:412843668@qq.com
3.抗震加固项目
联 系 人:李月霞
联系电话:0931-8929733
4.计财处联系人:邢晓庆
联系电话:0931-8929708
邮 箱:568290939@qq.com
附件:1.城乡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申报书
2.2024年省级城乡建设补助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3.2022年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市州报送情况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