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新区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充分发挥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对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管理的技术支撑和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拟组建兰州新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质量安全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止。
二、专家类别
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工程及其相关专业。
三、申报范围
(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与工程质量安全和检测管理工作相关的人员。
(三)房屋市政交通工程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从事工程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和检测监督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专家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职业操守与品德良好,能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热心房屋市政交通工程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生产工作。
(二)在相关工作岗位工作7年以上(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熟悉国家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市场、质量安全方面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其中:
1.工程质量类专家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国家一级注册执业资格(未分级设置的按一级对待),或取得甘肃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主任监督员资格。
2.施工安全类专家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执业资格。
3.工程检测类专家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及相应的岗位资格。
4.建筑市场管理类专家应从事工程招投标或建筑市场管理工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国家二级注册执业资格,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擅长认定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能深入企业和现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具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建筑市场违法违规问题以及质量安全隐患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五、征集程序
本次征集工作按照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兰州新区建筑业联合会进行初审,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进行复审的程序进行。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兰州新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质量安全专家申报表》(附件1),提供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报申报人所在单位、退休人员可通过原工作单位申报。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认真核实相关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后,反馈至兰州新区建筑业联合会(地址:兰州市永登县兰州新区三维财富中心第8号楼6层)初审。
(三)兰州新区建筑业联合会汇总符合条件的专家信息, 填写《兰州新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质量安全专家申报汇总表》 (附件2),将申报表、汇总表(含电子版)报送至新区城建交通局建筑市场管理科审核。
六、有关要求
(一)兰州新区建筑业联合会要配合新区城建和交通管理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切实推荐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和审核工作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对发现弄虚作假的人员,将取消其申报资格或专家资格。
(三)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专家库,并在兰州新区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联系人: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郭俊辰 0931-8254850
兰州新区建筑业联合会 邵亮辉 18109482132
邮 箱:1760189434@qq.com
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集兰州新区房屋市政交通工程 建筑市场、质量安全专家库成员的通知.PDF